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院教师科研积极性,切实发挥科研工作在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于海西建设发展,今年我院将继续安排一定数额经费用于资助校内科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方向:
本次课题申报结合省市各类课题申报指南,重点资助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实际问题,努力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服务;研究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我院学科发展方向,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创新型省份,为近期申报省市级以上各类研究课题创造条件。
二、课题分类:
课题分启动项目和育苗项目两种。
启动项目主要资助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达到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有望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级别科研立项或奖励的前期研究项目。
育苗项目主要做好青年教师的科研培植工作,鼓励他们独立开展创新性的课题研究,为进一步从事科研和申报院外科研项目打下良好研究基础。
三、课题资助强度:
启动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育苗项目理科每项资助0.3万元,文科每项资助0.2万元。
学院鼓励承担人所在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对承担单位配套资助的项目(需划拨专款列入课题研究)同等条件优先立项。
四、申报条件:
1、启动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
育苗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初级(含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且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必须为我院当年未申请到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的在职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3、申请人已主持的学院项目必须结题之后方可申请,且累计主持项目至多两次。
4、课题申报材料要求论证充分、研究方法可行,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比较合理。课题研究时限均为2年(2008.10-2010.10)。
5、课题结题形式:启动项目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在A类核心学术刊物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育苗项目必须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在大学本科学报级发表。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请直接从科研处主页下载申请书(分社科、科技两类),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2、各申报单位应在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我处。
3、科研处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科 研 处
二0 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