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闽教办科[2008]11号)要求,现将推荐教育部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院、部)认真按照教育部教科技发厅函[2008]32号文件(附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
2、推荐条件及材料要求见《推荐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附二)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三)。
3、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进行登记。( 成果登记步骤,详见附四)。请申报奖励的老师务必在 8月15日前在《成果登记简易版(3.0)jy.zip》上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将登记后导出结果发送到电子邮箱 kyccg@mju.edu.cn。
4、实行网络申报,登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推荐单位号与登录口令可向科研处索取,7月15后可登录)。
5、报送材料要求:书面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一式3套(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含一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及项目成果评审费300元(教育部规定),请于9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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