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2008年度课题指南》已经下达(见附件),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以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为完成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提供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
二、这次印发的《课题指南》,为我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2008年度课题申报,提供选题方向。申报人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课题(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课题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研究基地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委托课题和重点课题属省级课题,与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课题同等待遇。一般课题建议参照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A类项目计算科研工作量。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申报。申报者必须在申报表上注明申报类别。重点课题申报时须规划阶段性成果(一般不超过3个成果)。一般课题申报不得超过两个子课题。重点课题申报未立项,可根据选题、论证情况及现实需要,将个别课题择优立为一般课题。集体合作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三人;应用性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但不得超过五人。
四、省研究基地课题在选题方向和侧重点上,应与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区别,具有研究基地的特色。2008年获得或在研国家、省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基地课题。各研究中心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并做好申报课题的初选工作,把本中心有优势、有特色的课题推荐上报,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五、本年度重点课题,拟立10项左右;一般课题,拟立30项左右。预期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系列论文。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集体合作项目)。2007年度课题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08年基地课题。
六、申报课题要填写《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含一份原件)。《申请书》见附件,也可从福建社科界网页:http://www.fjskl.com.cn下载。各单位应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达,并将课题论证的文档以电子邮件发送到kouhy@qq.com,逾期不候。
七、2008年度课题完成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
科研处
2008.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