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各部门:
由于前段在大学新校区教师限价商品房申购工作中,各院校都出现许多一时无法解决的新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这次申购工作,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10月6日下午,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院校召开教师限价房申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最新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批表的填写
1、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一栏:由学院总务处办理(为方便,可于最后提交材料、核对证件时一同办理)。
2、配偶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一栏:(须盖单位公章,内部机构的章无效):未婚的,不须盖章,但必须附本人手写未婚声明(样本见总务处网页);已婚的,如配偶所在单位在外地(外地指非福州市属单位),证明签注在表格上确有困难,可另附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工作单位所在地房改部门的证明,见填表须知4),并在收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3、申请人户口所在区房管局意见栏:是指户口在福州市五城区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区房管局出具的审核意见,户口在外地的不须盖,目前大学办正在与市房管局协调审核事宜,何时可去区管房局办理,我处将在第一时间告之大家(请留意近期总务处网页或致电:83761233)。
4、销售领导小组意见一栏空着不用盖章。
5、其他内容自己填写。
二、提交的证明材料、证件: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附本人手写未婚声明原件,离婚的附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附配偶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妇双方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情况证明原件(原住房情况证明不用提供,表格中已有)。
5、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层次引进人才未能提供引进人才批复文件确认手续的,以市政府或市人事局提供的符合申领高层次引进人才住房补助的人员名单为准(人事处提供)。
7、租住学院提供的周转房或其他宿舍的,须做出书面承诺(总务处提供承诺书样本)。
8、申请人或配偶在福州市五城区及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周边范围内拥有私房的,应附材料主动说明(注明座落、建筑面积等)。
9、属于审批表填表须知4的情况按规定提供证明。此处所述的“外地工作”是指在非市属单位工作,“异地调动”是指非市属单位之间的调动或者从非市属单位调动至市属单位(此证明如果在规定的收件时间内无法按时提交,申请人可先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在摇号之前将所缺材料补齐,其他材料可先报送)。
三、核对证件及收件时间
申请人将审批表及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全部准备好后,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7日至10月31日,到总务处核对并提交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在与复印件当场核对后退还(请老师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应确认一方作为申请人,申请人的职务职称以及年龄的确认时间至2008年11月14日。
五、为使申请人对销售住房及今后装修情况有更进一步了解,销售管理办公室已制作限价商品房项目的总平面图、效果图、项目详细情况介绍材料(楼书)、楼盘模型、户型平面模型,并聘请了装修设计专家免费为住房提供住宅装修指导和咨询。为了方便教师全面、直观地了解限价房,我院定于10月9日(星期四)及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行政楼停车场专车出发4:00回校)组织教工前往咨询、参观,其他时间也可自行前往。
六、大学新校区教师限价商品房项目是省委、省政府为省属高校办的一件大好事,带有福利性质,我院老师能够有机会参加申购,实属难得。请各系、各部门设法将限价房申购信息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个教职工,让有条件、有计划购房的教职工不要失去这次难得机会,也希望教职工相互转告。
七、楼书中有关项目概况、品质、配套、平面户型等可浏览总务处网页或直接到总务处观看。
八、前面有关申购限价房的通知,如与本通知有异,以本通知为准。

效果图之一

效果图之二

效果图之三

效果图之四

效果图之五

效果图之六

效果图之七
总 务 处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