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鼓楼区 (晋安区房管局只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办)的教师前往鼓楼区房管局盖章,所需程序及材料如下: 1、持审批表先到闽江学院总务处盖章(第一栏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开具住房情况证明; 2、配偶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盖章(第二栏); 3、第一栏、第二栏盖章后,审批表复印1份备用; 4、带身份证(如已婚带夫妇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到西二环福屿路200号市房管产交易登记中心大楼一层市房地产档案馆,三层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分别开具住房情况查档证明各1份(原件由鼓楼区房管局收走,个人复印1份备用); 5、如是集体户的老师带户口首页复印件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到派出所盖章(保卫处工业路校区办公室电话83727445); 6、前往鼓楼区房管局盖章带以下材料: ①审批表复印件1张; ②学院的住房情况证明原件; ③市房地产档案馆、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的住房情况查档证明原件各1份;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带派出所盖章的户口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完成审批表盖章后,申请人持审批表及购房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31日前到总务处核对并收件,原件当场退还。鼓楼区房管局地点:杨桥中路198号二层公房科。
总 务 处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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