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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营造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日前,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榕纪综[2007]4号),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 1月至3月以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开展“闽江学院党风廉政教育‘ 四个一’活动”:即上一堂反腐倡廉专题党课、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一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一讨论次专题讨论。各单位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理论研讨、心得体会文章于2007年3月2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附: 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doc
中共闽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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